| 索引號:111423LL00100/2024-76153 | |
| 發文字號:興政發〔2024〕10號 | 發文時間:2024-09-06 |
| 發文機關: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詞: |
| 標題:興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興縣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4-09-06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直有關單位:
現將《興縣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興縣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興縣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呂梁市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結合興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全國、省、市、縣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工作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為抓手,以減少重點污染天氣和解決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線,強化面源污染治理和重點方面污染防治攻堅,突出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標準不降,抓實各項措施任務,確保我縣“十四五”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二、工作目標
(一)約束性指標。堅決完成市里下達我縣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年度約束性指標。
(二)力爭性指標。到2025年,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13市區排名穩定前移,環境空氣質量六項(PM2.5、PM10、NOX、SO2、CO、O3)污染物平均濃度值全部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要求。
三、重點任務
(一)深入推進產業結構優化調整
1.嚴格生態環境準入。全縣新、改、擴建項目嚴格落實國家、省、市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等有關政策規定要求,原則上采用清潔運輸方式。涉及產能置換的項目(煤電項目除外),被置換產能及其配套設施關停后,新建項目方可投產。(縣發改局、縣工信和科技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能源局、縣行政審批局、縣交通局按職責落實)
2.持續推進重點行業優化升級。全縣涉氣重點項目力爭達達到環??冃級及以上水平。持續推進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不斷提升洗選企業標準化管理水平。加快支撐性、調節性煤電項目建設,有序淘汰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提高先進燃煤機組占比。(縣工信和科技局、縣發改局、縣能源局、生態環境分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3.加快重點行業落實產能淘汰。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全面清理淘汰類工藝和裝備,完成壓減過剩產能和淘汰落后產能既定目標任務。開展磚瓦行業綜合整治,2024年12月底前,全縣所有磚瓦窯企業全部達到B級以上和引領性環??冃У燃?,不達要求的,實施停產整治。(縣工信和科技局、縣能源局、縣發改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應急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4.推進經濟開發區和傳統產業集群綠色發展。嚴格落實《關于加強重點工業園區環境污染綜合治理的若干措施》(晉環規〔2023〕3號)文件規定,持續提升開發區綠色發展水平。對標行業先進水平,按照“標桿建設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優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總體要求,持續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不斷提升我縣鎂鋁產業集群發展質量和污染治理水平。(縣開發區管委會、縣工信和科技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5.強化涉VOCS材料源頭管控。嚴格控制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建設項目,提高低(無)VOCS含量產品比重。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廣使用低(無)VOCS含量涂料和膠粘劑;推動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內地坪施工、室外構筑物防護和道路交通標志噴涂使用低(無)VOCS含量涂料。在銷售、使用等環節嚴格執行VOCS含量限值標準。(縣生態環境分局、縣工信和科技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6.推動綠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使用、超低排放等領域支持培育標桿企業,引導企業在環境治理、管理方面對標先進,帶動全行業環境治理和管理水平提升。加大環保領域低價低質中標亂象治理力度,推動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縣發改局、縣工信和科技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7.積極開展重點企業環??冃У燃壴u價“創A升B”行動。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減排措施>補充說明的通知》(環辦便函〔2021〕341號)和《山西省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管理辦法》(晉環發〔2022〕20號)要求,推動水泥、氧化鋁、電解鋁等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環保績效“創A升B”行動。2025年12月底前,我縣所有重點企業力爭達到B級以上或引領性環??冃У燃墶#h生態環境分局負責落實)
8.開展“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縣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政府要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動態管理清單,實行網格化管理,嚴格分類處置。對排查屬實的,必須堅持“先停后治”;對列入淘汰類的要及時采取取締措施,做到“兩斷三清”,實施掛賬銷號;對列入規范整治的,嚴格時間、標準和要求,確保按時按要求完成整治。(縣開發區管委會,縣生態環境分局、各鄉鎮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二)深入推進能源結構優化調整
9.提高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消費比重。嚴格控制耗煤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落實耗煤項目煤炭減量替代措施。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2%。加快臨興煤層氣產能建設進度,持續增加天然氣生產供應,新增天燃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潔取暖需求。(縣發改局、縣能源局、縣工信和科技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落實)
10.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應的前提下,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全縣所有新改擴建用煤項目,依法實行煤炭減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審批;不得將使用石油焦、焦炭、蘭炭等高污染燃料作為煤炭減量替代措施。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支持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縣能源局、縣發改局、縣行政審批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11.積極推進燃煤鍋爐關停整合。要將燃煤供熱鍋爐替代項目納入集中供熱規劃,逐步淘汰燃煤供熱鍋爐。全縣原則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鍋爐,依法對35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含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進行動態清零。(縣能源局、縣公用事業中心、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12.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全縣不再新增燃料類煤氣發生爐,新、改、擴建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熔化爐原則上采用清潔低碳能源;穩妥推進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業爐窯改用工業余熱、電能、天然氣、煤層氣等;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實行清潔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工業園區集中供氣、分散使用等方式。全面淘汰固定床間歇式煤氣發生爐。(縣開發區管委會,縣生態環境分局、縣工信和科技局、縣能源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13.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堅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嚴禁路徑不合適、設施不配套、安全沒保障而實施改造,確保群眾安全溫暖過冬。全面評估現有清潔取暖改造運行情況,持續優化清潔取暖改造方式或運行模式,鞏固提升清潔取暖成果。開展農用領域散煤使用情況排查,有序推進農業種植和養殖散煤清潔能源替代。落實新建建筑節能要求,穩步做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加快既有農房節能改造。要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區域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和“禁煤區”,嚴防散煤復燒。對清潔取暖未覆蓋的區域,強化民用散煤質量監管。(縣能源局牽頭,縣直有關部門按職責配合落實)
(三)深入推進交通結構優化調整
14.提高貨物鐵路運輸比例。大宗商品物流運輸(運距500公里以上)優先采用鐵路運輸,短距離運輸優先采用封閉式皮帶廊道或新能源車輛。全面開展涉大宗商品物流運輸的大型企業、物流園區和鐵路接入情況摸底調查,新建及遷建大宗貨物年運輸量150萬噸以上的企業、物流園區,原則上要接入鐵路專用線或管道。(縣交通局、縣發改局、縣工信和科技局,縣開發區管委會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15.加快機動車結構升級。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車、出租車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按照“公共領域先行、重點區域先行、重點企業先行、重點工程先行”的原則,加快建成區公交、出租、環衛、郵政快遞、物流配送、押運、渣土運輸等公共領域車輛及煤炭、建材等重點行業和物流園區短駁運輸、廠內運輸車輛新能源及清潔能源替代(含電動、氫能、甲醇汽車)力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車輛,采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和加強監管執法等綜合性措施,推動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和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貨車淘汰。(縣工信和科技局、縣交通局、縣能源局、縣交警大隊、縣生態環境分局、縣郵政管理局、縣住建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加強重型貨車路檢路查和入戶檢查,生態環境、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等部門常態化開展路檢路查聯合執法,嚴厲打擊拆除污染控制裝置、破壞篡改車載診斷系統(OBD)、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嚴格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強化對年檢機構的監管執法。(縣交通局、縣交警大隊、縣生態環境分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16.強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嚴格落實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使用備案管理制度,施工單位(工程建設單位)應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向生態環境部門登記報備計劃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相關信息(含設備名稱、編碼等),同時報送行業主管部門。加快推進鐵路貨場、物流園區、工業企業內部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更新改造。到2025年12月底前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鐵路機車“冒黑煙”現象,基本淘汰第一階段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縣交通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17.全面加強油品運銷監管。組織中石油、中石化等油品儲運銷售單位科學合理制定油品裝卸運輸計劃和差異化油價優惠政策,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避開夏季高溫時段(6-9月晴朗天氣下每日10-17時)進行油品運輸裝卸作業,鼓勵引導公眾在夏季高溫時段錯峰加油。加強油品銷售企業監管,提升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油箱中柴油抽測頻次,嚴禁使用不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對發現非標油問題線索要進行溯源,嚴厲追究生產、銷售、運輸者的主體責任。組織開展自建油罐、流動加油罐車和黑加油站點專項整治,堅決打擊將非標油品作為發動機燃料銷售等行為。(縣發改局、縣工信和科技局、縣公安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交通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能源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四)全面加強面源污染治理
18.深化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按照《呂梁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和行業揚塵治理規范要求,常態化開展揚塵專項整治,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要求,推行“陽光施工”“陽光運輸”,減少夜間施工和運輸。統籌推進施工、道路、裸地、堆場、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揚塵“五塵”同治。強化施工工地揚塵監管,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裝視頻監控并接入主管部門監管平臺。(縣住建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公用事業中心、縣交通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19.加強道路清掃保潔。到2025年底前,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70%左右。強化建成區道路清掃保潔,全面落實國道、省道、縣鄉道路保潔措施,積極開展工業集聚區和重點企業周邊道路揚塵治理,定期開展機械化清掃。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根據空氣質量變化情況增加抑塵或降塵措施頻次。(縣住建局、縣公用事業中心、縣生態環境分局、縣交通局、縣公路段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20.開展渣土運輸整治。依法嚴查渣土運輸車輛未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沿途拋灑、隨意傾倒等行為。密閉不嚴、車輪帶泥的車輛,一律不得駛出施工工地。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駛的建筑渣土車輛,一經查處取消建筑渣土運輸資格。新增建筑渣土運輸車輛使用新能源車輛。(縣交通局、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縣行政審批局、縣交警大隊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21.開展裸露地塊整治。加強砂堆、渣堆、煤堆、土堆、垃圾堆等“五堆”清理,對短期內不能開工建設的建設用地實施覆蓋或綠化、鋪裝、遮蓋,清除裸露地面揚塵污染。(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22.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散狀物料堆場全部密閉,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攪拌站實現物料堆場全密閉,同時采取灑水、噴淋等抑塵措施。強化工業企業物料運輸、裝卸、轉移、存儲和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全過程揚塵管控,重點企業安裝視頻監控系統。(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落實)
23.推進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開展露天礦山揚塵污染問題排查整治,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新建礦山原則上要同步建設鐵路專用線或采用其他清潔運輸方式。對限期整改仍不達標的礦山,根據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等要求依法關閉。(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應急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24.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因地制定示范推廣秸稈科學還田技術,全面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工作,全縣秸稈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做好秸稈禁燒工作宣傳教育和引導,開展秸稈焚燒重點時段巡查,鼓勵和引導農民開展秸稈綜合利用,提高廣大群眾禁燒秸稈的自覺性,從源頭上控制秸稈焚燒。(縣農業農村局、縣發改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25.加強煙花爆竹禁燒禁放監管力度。建立定期巡檢工作機制,把檢查煙花爆竹售賣、燃放情況作為日常巡查監管重要內容,依法查處違規運輸、存儲、銷售、燃放等行為。(縣公安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五)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減排
26.強化工業園區環境污染綜合治理。開發區管委會要嚴格落實《關于加強重點工業園區環境污染綜合治理的若干措施》(晉環規〔2023〕3號)和《推進重點工業園區環境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晉環委辦發〔2024〕3號)文件規定,全面加強園區環境綜合整治,組織開展低效失效治理設施、無組織排放、道路揚塵等突出環境問題排查整治,推進污染物集中治理、能源梯級利用、物料綠色運輸,加強監測監控能力建設,加大清潔化、循環化、低碳化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工業園區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推動高污染企業遷入合規園區,落實生態敏感脆弱區工業行業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縣開發區管委會,縣生態環境分局、縣發改局、縣工信和科技局、縣交通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27.強化VOCS全流程、全環節綜合治理。推進全縣加油站開展三次油氣回收治理。開展涉VOCS作業錯時施工,每年6-9月晴朗天氣下每日10-17時,禁止在建成區內開展墻體噴涂、圍欄噴(刷)油漆及切割焊接等易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戶外施工作業;除采用低VOCS的涂料噴涂、劃線作業外,禁止道路瀝青鋪設和涂料劃線作業。鼓勵儲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閥、緊急泄壓閥,定期開展密封性檢測。汽車罐車推廣使用密封式快速接頭。污水處理場所高濃度有機廢氣要單獨收集處理;含VOCS有機廢水儲罐、裝置區集水井(池)有機廢氣要密閉收集處理。企業開停工、檢維修期間,及時收集處理退料、清洗、吹掃等作業產生的VOCS廢氣。(縣開發區管委會,縣生態環境分局、縣工信和科技局、縣住建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28.加快重點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完成水泥等行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經評估監測確定全面達到超低排放的企業,按程序公示后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A級、B級或引領性績效評級。鞏固35蒸噸/小時以上、6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成果,強化污染防治設施管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重點涉氣企業取消煙氣和含VOCS廢氣旁路,因安全生產需要無法取消的,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及備用處置設施。(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能源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工信和科技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29.推進餐飲油煙、惡臭異味污染治理。2024年7月底前,全縣所有餐飲服務行業除新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外,其余凈化裝置要完成一次清洗維護,以后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同時要做好維護、更換、清洗等相關臺賬記錄,減少餐飲油煙污染。嚴格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布局管理,嚴禁在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周邊500米范圍內新增餐飲攤點,擬開設餐飲服務行業的建筑應設計建設專用煙道,配備油煙處理設施。要對全縣所有油煙凈化裝置安裝、運行等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已安裝的要確保正常使用,達不到凈化效果的要進行更換,未安裝的要責令經營單位限期安裝,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進行處罰并責令停業整頓。加強部門聯動,因地制宜開展惡臭異味擾民問題排查整治,有效解決油煙及惡臭異味擾民問題。(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六)健全大氣環境管理機制
30.實施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持續鞏固改善空氣質量成果,到2025年,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13市區排名穩居前列,環境空氣質量六項考核(PM2.5、PM10、NOX、SO2、CO、O3)污染物平均濃度值全部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要求。(縣生態環境分局落實)
31.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強化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結合環??冃Х旨壓退鶎傥恢们闆r組織開展重點時段重點行業企業差異化管控,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精準性、實效性。配合上級部門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明確部門責任分工,規范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響應、解除工作流程。規范應急減排清單修訂,科學合理制定重點企業“一廠一策”差異化管控措施,把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中對排污單位的總量控制指標和排放控制要求在排污許可證中予以載明,確保應急減排清單覆蓋所有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涉氣企業。(縣生態環境分局、縣氣象局、縣行政審批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七)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32.完善大氣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加快推進鄉鎮、工業園區等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建設。強化沙塵天氣監測,建設氣溶膠雷達,提高沙塵監測能力。(縣開發區管委會,縣生態環境分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完善工業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加快推進企業安裝工況監控、用電(用能)監控、視頻監控等,擴大工業污染源自動監控覆蓋面。定期更新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全覆蓋。持續加強移動源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縣交通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33.強化大氣環境監管執法。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運行監管,確保監測數據質量和穩定傳輸。充分利用空氣質量在線監測、標準站、微觀站等技術手段,提升非現場監管能力。堅持鐵腕治污,嚴厲打擊偷排偷放、超標排放、自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不正常運行治理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加強重點領域監督執法,對參與弄虛作假的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機構、人員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縣生態環境分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八)壓實各方治污責任
34.強化責任落實。堅持和加強黨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領導,嚴格實行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和縣直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放在重要位置,結合部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實施項目化、工程化、清單化管理??h生態環境分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調度估評,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落實。(縣開發區管委會、縣直有關部門按職責落實)
35.強化考核監督。要把抓好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目標任務的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范圍,對未完成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或進展緩慢,導致大氣環境質量惡化的,組織進行通報或約談,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縣生態環境分局牽頭,縣直有關部門按職責配合落實)
36.強化信息公開。定期公布環境執法信息和超標超量排污的單位名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將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治理、運維、檢測機構弄虛作假行為納入信用記錄并依法向社會公布。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公開制度,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排污數據、污染治理措施、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相關信息。(縣生態環境分局牽頭,縣直有關部門按職責配合落實)
37.強化依法監管。要加強執法能力建設,結合冬春季、夏季大氣污染特征,有針對性地開展執法檢查;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促進“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依法依規嚴懲污染空氣質量的企業單位,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縣生態環境分局牽頭,縣直有關部門按職責配合落實)
38.強化政策支持。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資金支持和投入力度,重點用于降低細顆粒物(PM2.5)、臭氧、氮氧化物濃度等改善空氣質量方面的治理工作及工業大氣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氣管控、大氣環境監測和監管能力建設等大氣污染防治領域。(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落實)
39.強化宣傳引導。要加強宣傳引導,做好相關政策措施宣傳解讀,大力普及大氣環境與健康基本理論和知識,提升群眾保護大氣環境意識。充分利用全國環境日、低碳日等時間節點,廣泛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大氣污染治理先進典型宣傳,發揮榜樣示范和價值引領作用。(縣生態環境分局牽頭,縣直有關部門按職責配合落實)
40.開展全民行動。積極倡導綠色消費,全面使用低(無)VOCS含量產品。鼓勵國企、龍頭企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引導綠色生產,推進治污減排,促進高質量發展。提升公民環境意識,推動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勵公眾積極投訴環境違法行為,共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縣生態環境分局牽頭,縣直有關部門按職責配合落實)
【圖解】呂梁市生態環境局興縣分局關于印發興縣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讀